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社会发展
严格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统筹城乡空间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市规划在农村的覆盖面,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
1、统筹城乡规划布局。
走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化发展道路,统筹城乡的空间用地布局。加大对城乡规划的调控力度,加强中心镇、古村、名村等镇、村规划,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建设。继续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区域重大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逐步促进原有产业型、独立式发展的城镇群格局向功能分区型、整体化的城市型格局转换,力争五年内初步构筑起“多级、网络化、组团式”的市域城镇空间发展模式。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各项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建立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设施体系。建立“2+5”组团内及组团外各城镇间紧密协作关系,以及社会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统一配套建设。
3、加快农业产业化规划进程。
结合区域绿地规划,建立以农田保护区和各类农业基地为依托的农业空间布局体系,大力发展精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和都市休闲农业。进一步完善农业园区的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园区集中,把农业园区建设成具有生产、加工、销售、教育、培训、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种功能的现代化农业载体。
4、加强和完善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
加速村镇规划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型。加强批前公示和批后监管,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监督管理网络;完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加强“一书两证”制度在全市范围的实施管理,实行并联式的管理流程。向乡镇一级规划管理部门推广规划管理的透明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推进“2+5”组团城市建设。
全面实施“2+5”组团城市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两个100万人口以上的新城区,培育五个30-50万人口规模的城区,扶持九个10-20万人口规模的城镇(群),完善其它10万人口规模以下的小城镇,形成四级城镇等级结构;充分发挥中心组团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各组团的发展特色,提升中心城镇建设水平。
1、以规划引领组团城市发展。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抓紧组织编制各个层面的各项规划,加强各组团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各组团的功能定位、总体布局、功能分区。研究促进组团城市发展的政策,加大城市要素聚集、整合的力度。
2、统筹组团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安排和属地实施、属地管理、属地受益的原则,全力推进各组团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管网系统的普查工作,加快推进“2+5”城市组团的道路、给水、排水、排涝、电力等市政设施的专项规划。加快佛山市电力网规划建设,构筑安全可靠的供电网络。加快天然气管网工程规划建设。
3、突出各组团城市的发展特色。
中心组团要率先形成百万人口的新格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生态保护,对外展现出组团式大城市的形象,并与广州老城区协调发展。大良容桂组团要与广州新市区中心和南沙的开发取得呼应。狮山组团以南海软件科技园的建设为契机,加强与小塘城区的协调、联片拓展,建成南海区新的副中心。西南组团要加强城区北部森林公园荷花世界等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控制其向北部扩展。西江组团应以荷城、三洲为基础,结合西樵山旅游资源的整合,加强对西江沿岸的开发,塑造一河两岸的城市新景象。大沥组团要充分发挥紧邻广州的区位优势,加强相互间的协调联片拓展。九江龙江组团要以初具分工与协作的产业整合为契机,进行组团式拓展,形成市域南部的重点组团。
(三)提高规划服务经济的水平
按照“东南优、西北拓、整体提升”的区域产业发展思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筑以高技术产业为先导、优势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都市型农业不断优化的产业发展格局。
1、加强产业发展规划指引。
走资源节约型的产业发展道路,合理确定市域内各组团、片区与城镇的职能分工,加强相互间一体化的协作。加强对全市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建设区域协调、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配套完善的工业布局。
2、提高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水平。
编制和完善《佛山市城市产业布局规划指引》,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政府在产业选择、产业布局等方面的职能,建立合理完善、公开透明、切实可行的引导机制,积极推进产业集聚,提升产业集聚规模与质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集约用地共享资源。
3、提升物流园区规划水平。
切实落实佛山市现代物流园区布局规划意图,建立功能互补、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物流园区体系,大力推进物流基地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重点扶持“佛山制造”的综合型、配送型、加工主导型、农产品流通型等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围绕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和特色农业配置物流设施,打造珠江三角洲重要的现代物流基地。
(四)促进佛山与周边城市协调发展
构建与周边城市规划部门间的日常沟通和协调机制,从规划层面加强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对接等方面的研究、衔接,建立高效、便捷的城市交通系统,加快市场要素的流通。
1、构建城市规划合作平台。
构建与周边城市规划部门间的沟通机制。推进与广州、中山、江门、肇庆等周边城市规划部门的合作交流机制,加强在生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协调,加强城市间的规划经验交流和合作项目的开展。建立与周边城市的合作研究机制,重点推进广佛都市圈各层次的专题研究。
2、加强广佛产业对接研究。
在全球化背景下研究广佛乃至珠江三角洲区域产业空间的深化发展规律,重点加强佛山与广州产业对接的空间布局研究,特别是第三产业的空间扩散和集聚机制研究,有序引导市域范围东西部产业的转移,优化提升东部的产业空间。
3、建设快捷高效的交通体系。
建立区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以快速轨道交通和快速道路交通为主骨架的综合交通体系,以武广客运专线、广珠城际轨道交通、广佛地铁为基础的轨道交通网络系统。依托广佛高速、佛开高速、珠二环高速等高速公路,以及“佛山一环”等城市快速道路,构建佛山的快速交通系统。依据佛山水运规划,推进和完善水运交通系统。
(五)积极推进城镇化试点工作
继续以城镇化为抓手,创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中村改造和农民公寓建设,走出具有佛山特色的城镇化建设路子。
1、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规划各级市政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加强西江、北江以及内河涌的防洪排涝工程,污水和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等环保工程,城市消防体系和抗震体系的建设。建设配套齐全、保障有力的能源供应体系,积极推进市域电网的改造和建设,加快建设广东液化天然气(LNG)工程。
2、加快城中村改造和农民公寓建设。
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尽快推出城中村改造相关的规划指引,分类指导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做到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部实施。完善农民公寓建设的相关规划管理规定和指引,结合旧村改造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公寓建设,引导农村居民进城生活。按照“农村工作五十条”要求,对城市组团和中心镇规划范围内的地区,农民公寓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把农民公寓规划建设成新型居民住宅小区。城市组团和中心镇规划范围外的地区,倡导集中连片建设农民新村。
3、全力推进治污保洁和环境保护。
切实抓好城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建立和完善“2+5”组团排水系统和截污系统,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生活污水入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工作。
(六)加快建设绿色佛山
抓好生态环境规划的落实,加强生态公益林、城市绿地和河流绿色廊道、交通绿色廊道以及各组团之间的绿地隔离带建设。推进生态示范社区、生态村镇和生态农业区建设,逐步形成生态网络体系,实现人工建筑、自然环境、城市空间形态和区域景观的完整统一。
1、构建珠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网络。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对区域绿地“网络型-立体化”结构要求。深化环城绿带专项规划,保障“2+5”组团有序良性发展,营造绿色相间的新型大城市绿地格局,并与周边城市共同构建区域生态网络,建立结合江河两岸农田绿地的网络状区域性廊道体系。
2、规划建设城市组团隔离带。
合理控制用地强度,优先发展公共性开敞绿地。进一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按照法定程序保护区域绿地,落实城市组团隔离带规划。制定区域绿地管制规划,划定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的范围,严格控制敏感地区与较敏感地区的建设。
3、规划引领发展“绿色工业”。
合理规划功能区,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并引导建设一批环保设施齐全的生态工业示范区,培育循环型工业园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维护为主题,引导建设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且社会、经济、环境系统高度协调发展的高科技现代化城市。
4、大力建设农业生态园区。
依据《佛山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以农业生态园区为载体,继续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并建立起以都市农业为发展方向、以特色农业和高效农业为主体、产业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大力发展有区位优势、适应市场需要的优质高效农业,重点发展蔬菜、花卉园艺、畜牧、水产、观光休闲农业五大主导产业。加快建成5-8个规模较大、设施完善、产业化和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农业生态园区。
(七)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
从城市功能与城市文化形象出发,注重城市空间艺术布局,促进名城、名区、名镇、名村和文化街区的发展提升,建设具有佛山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发挥存量优势,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弘扬优秀岭南传统文化,发展现代都市文化,增强城市文化竞争力。
1、建立历史文化资源整体保护框架。
严格落实“市域-佛山老城等重点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点”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层级。明确保护规划的动态性和开放性,针对不同对象建立不同的保护层次。在市域层面设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制定佛山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历史文化街区,依照城市紫线管理规定,编制可操作性的详细规划,落实紫线管理办法。
2、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制。
制定《历史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设立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建立旧城保护和新城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调整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矛盾的规划内容、规章和规定,建立历史名城保护的资金保障体制,建立名城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
3、打造具有现代岭南风格的文化精品。
充分挖掘、整合各类历史和文化资源,开发和培育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文化品牌,精心打造文化精品项目。利用历史文化资源集聚的效应,积极推进“佛山老城”、历史文化街区与重点保护区、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利用,并以此为龙头,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文化旅游资源。
4、加快专项保护规划编制步伐。
以《佛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指导,完成《祖庙-东华里历史文化街区详细规划》和《南风古灶片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协调各区和有关部门,继续积极推进历史文化街区、18处重点保护区及259处文物保护单位等在内的专项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佛山老城作为保护重点,编制2.2平方公里的佛山老城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详细规划。